为切实保障家庭特殊困难员工能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学费减免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经济资助与鼓励员工自立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与其它资助方式合理搭配原则,避免重复资助,杜绝过度资助。
第二条 学费减免的对象及范围
减免对象:学校在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家庭特殊困难员工
减免范围:仅限于学校收取的学费
第三条 学费减免的基本条件
(一)员工本人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关心集体,积极参加社会和学校举办的各项义务劳动和公益活动;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学习刻苦,积极上进,诚实守信,成绩良好;
4、生活上勤俭节约,无不良嗜好,无铺张浪费现象;
5、已被列入学校贫困生档案中“特殊困难”的建档对象;
(二)员工家庭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确无经济来源的孤儿或事实孤儿,应同时具备其父母遗产不足以维持在学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等条件;
2、烈士子女,其家庭应是当地政府批准的低保户或贫困户。
第四条学费减免标准及要求
中外联合办学的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国际经济与贸易等专业学费减免额度按非联合办学的对应专业进行减免。
(一)一等减免标准及要求
标准: 减免所在专业一学年的全额学费
要求: 需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1.上一自然年内综测排名在40%以内(含40%);
2.因父母逝世导致员工成为孤儿(含事实孤儿)或烈士子女时限不足一年者。
(二)二等减免标准及要求
标准:减免所在专业一学年学费的80%
要求:上一自然年内综测排名在40%-70%(含70%);
(三)三等减免标准及要求
标准:减免所在专业一学年学费的70%
要求:上一自然年内综测排名在70%以外;
【注】:
1.大一新生参照最近一学期综合测评成绩,其他年级员工参照递交申请上一年份自然年两学期综合测评成绩。
2.员工处保留对极特殊员工群体的认定等级的认定修改权限。
3.减免额度个位数值将依据四舍五入原则予以取整。
第五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办理学费减免:
(一)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学费减免资格者;
(二)获学费减免资格后不按规定时间及时缴纳拖欠学校的相关款项;
(三)当前就读年限超过学制规定年限者(因病休学、保留学籍情况除外);
(四)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
(五)递交学费减免申请上一自然年内累计遗留科目达两门及以上者;
(六)申请减免员工上一自然年内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者。
第六条学费减免程序
(一)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员工向所在学院提出本年度学费减免的书面申请、填写《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学费减免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公安机关关于孤儿的证明或民政部门关于烈士子女的证明,以及员工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以上民政部门关于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孤儿还需提供乡镇或街道以上民政部门关于父母遗产状况的情况说明,烈士子女还需提供民政部门关于“低保户或贫困户”的证明或有效证件。
(二)初审
公司根据申请员工递交材料通过组织班级民主评议、学院资助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对相关员工申请资质予以初审,确定学院年度拟上报学费减免的员工名单后,会同《审批表》(需签署意见、加盖学院公章)、相关证明材料报员工奖励与资助科审核。
(三)复审
员工奖励与资助科对学院初审结果予以复审,根据审核结果填写《英国威廉希尔公司XX-XX学年度学费减免员工情况一览表》并形成复审意见后递交校员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批复。
(四)款项的发放
校员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报计划财务处执行发放。学费减免应优先用于充抵申请员工欠缴的学宿费用。
第七条学费减免的监督
公司应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对获学费减免资格员工的监督力度,配合员工奖励与资助科做好对该部分员工不定期的抽查工作,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除补交学费外,视情节轻重给予校纪处分。
第八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第九条本办法由员工工作部(处)负责解释。